关于规范电子发票报销的通知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09-19浏览次数:12586
| 各单位: 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,规范电子发票报销,根据电子发票可重复打印的情况,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 1、电子发票可以作为财务报销原始凭证,报销电子发票时,经办人须在发票空白处注明“本人承诺该发票只报销一次”字样,并由本人签字。 2、财务处定期对已报销电子发票进行核查,对弄虚作假、重复打印电子发票报销的,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 财务处 2017年9月19日 | | ※ 信息来源: 开云电竞网财务处网站 信息负责人: 本站编辑 | | | |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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